博鱼,博鱼体育,博鱼官方网站,博鱼体育登录入口,博鱼体育官方平台,博鱼中国官方网站,博鱼官网,博鱼体育登录入口,博鱼体育官网,博鱼体育下载,博鱼体育平台,博鱼app下载,博鱼注册网址,博鱼官方网站
8月19日,山东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充电有关电价政策。文件明确,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网企业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均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0.555元/千瓦时,电压等级1千伏及以上的0.501元/千瓦时,下同)计收充电电费;涉及非电网直供电的,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量,电网企业向非电网供电主体、非电网供电主体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也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
1.居民住宅小区内: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网企业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均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0.555元/千瓦时,电压等级1千伏及以上的0.501元/千瓦时,下同)计收充电电费;涉及非电网直供电的,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量,电网企业向非电网供电主体、非电网供电主体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也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
@HASHKFK